• 2014-09-09財政部稅務-(奢侈稅)-所有權人銷售配偶回贈之不動產計算持有期間規定

財政部稅法釋令

法律依據: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

關係法令:

日期文號:財政部100.08.16台財稅字第10000290040

摘要:所有權人銷售配偶回贈之不動產計算特銷稅持有期間之規定

主旨:所有權人銷售原贈與配偶,嗣後配偶又回贈之不動產,於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之持有期間時,准將其贈與配偶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合併計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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